采茶戏中国民间歌舞体裁的一种。流传于中国南方产茶区,如广东、广西、江西、福建、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云南、贵州等省的汉族地区。亦称“茶歌”、“采茶歌”、“唱采茶”、“灯歌”、“采茶灯”、“茶篮灯”等。
采茶戏采茶戏的音乐曲调有三类:①单纯的“茶歌”,为茶农劳动时唱的歌。茶歌的体裁,有山歌、劳动号子、民间小调等,音乐结构比较简单。②载歌载舞的“茶灯”,即茶农将劳动动作稍做加工,伴之以茶歌,边歌边舞。其音乐南方诸省各有特色,但骨架音基本相同,与当地流行的民歌、歌舞相结合,形成各省的独特风格。采茶歌舞中插入的小调很多,采茶音乐受小调影响很大,有些曲调甚至被小调所代替。③有简单情节的小戏。如赣南采茶戏,就是在采茶歌舞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板腔体音乐。它以富有茶歌特点的“茶腔”、“灯腔”为主,保留了大量采茶山歌、茶灯的曲调,并吸收了湖南花鼓戏、广西彩调的曲牌,形成乡土气息浓郁的地方小戏。这三类曲调一般也认为是采茶戏曲调历史发展的大致 3个阶段。
民间采茶戏
关于采茶戏的最早记载见于明王骥德《曲律》(1624年):“至北之滥,流而为《粉红莲》、《银纽丝》、《打枣杆》;南之滥,流而为吴之《山歌》,越之《采茶》诸小曲,不啻郑声,然各有其致。” 至清代,采茶戏的发展更趋完整、丰富。李调元《粤东笔记》中记载:“粤俗,岁之正月,饰儿童为彩女,每队十二人,人持花篮,篮中燃一宝灯,罩以绛纱,明□为大圈,缘之踏歌,歌十二月采茶。”这说明采茶早在17世纪时已盛行于南方诸省。 新中国成立后,这一为茶乡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在农村中广为流传,并经加工整理提高,搬上了舞台,如福建龙岩的《采茶灯》、云南的《十大姐》等。
采茶戏的表演通常为1男1女,或 1男 2女,后发展为数人至十数人的集体歌舞。表演者身着彩服,腰系彩带,男的手拿钱尺(鞭)以做扁担、 锄头、 撑船杆等道具,女的手拿花扇,以做竹篮、雨伞或盛茶器具,或纸糊的各种灯具,载歌载舞。表演内容多为种茶、制茶的劳动过程。采茶戏的舞蹈动作一般是以模拟采茶劳动中的动作为主,也有模仿生活中的动作,如梳妆、表示青年男女爱慕之情的等。有的地区在表演过程中,穿插演唱与茶无关的小调,所唱的曲调和数量,视采茶表演的时间和内容而定,一般为2~4首;亦有加入民间传说故事。 采茶戏的伴奏乐器有二胡、笛子、唢呐和大锣、大钹等,过门或过场音乐以唢呐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