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世的各类文物艺术品中,紫砂壶的高仿品相对来说属于比较多的,时大彬、惠孟臣、陈鸣远、陈曼生、顾景舟款识的仿品尤为多见。据我的观察,几乎每位具有一定收藏规模的紫砂壶收藏家都或多或少地收藏有高仿壶。近些年一些旧仿的高仿壶作为拍品的一个品种经常出现在一些重要的拍卖会上,说明高仿壶还是有一定市场的。
无论是从文化角度还是经济角度看,真品都是收藏的出发点和归宿,但这并不是说所有赝品都没有价值。现代一些紫砂工艺大师年轻时曾经模仿过前代大师的作品,连款识都一起模仿,意在私淑,并非为了冒充前人作品,但是模仿出来的东西确与前人相当,这叫“法古而非充古”。出自这样文化历史背景的高仿品,应该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尤其是名家仿名家的作品,更值得重视。前些年举办过一次陈鸣远紫砂壶艺国际研讨会,会上展出了100多件来自上海、香港等地的陈鸣远款紫砂藏品,经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蒋蓉、汪寅仙鉴定,几乎全为民国时期蒋彦亭等人的仿品,有些甚至就是蒋蓉自己的仿品。从客观上说,有些名家对名家的“模仿”实际上已成为创新的准备。张大千仿石涛的画,价值不见得就比石涛本人的低;顾景舟仿邵大亨的壶,价值可能比邵大亨本人的还高。
另外,早期的名家真品代表作如果已经毁坏消失,那么在时间上接近于它的高仿品无疑具有收藏价值。1986年1月从淮安市河下镇清代王光熙墓葬中出土了一把紫砂壶,壶底中部刻阴文楷书“大彬”二字。此壶为清代艺人的赝品,与明代时大彬的真品相比,“大彬”在起笔收笔处运刀不够利索,略显滞软。尽管它是赝品,但当时赝品不像现在这样泛滥,制壶时间又比较接近于时大彬时代,也很难得,因此被淮安市博物院收藏,成为研究紫砂壶历史特别是仿制史的一个依据。
同时代紫砂名家互仿作品,也是值得重视的。几位名手同在宜兴,各有所长,互相追摹,这种现象从明代就有。有趣的是此一名手喜欢彼一名手制作的紫砂器,就在该器上钤刻自己的名字,当做自己的作品。明代时大彬的弟子李仲芳,制瓶技艺出类拔萃,每有佳作,时大彬见而喜之,就在瓶上钤刻自己的大名,所以当时的知情者戏称“李大瓶,时大名”。大概这一类事比较多,因而传世的明代紫砂器上钤刻时大彬名字的较多,而随他学艺的几位弟子却很少有作品传世。明代另一制壶名家陈信卿“逐贵游闲”,有时也将弟子的作品稍加修改,钤上自己的名字,权充自己的作品,以图高利。像这样名家互仿和修改过的作品,也是很有收藏和研究价值的。
好古之心,人皆有之。目前各大城市的一些高档茶坊,为了营造古典高雅的气氛,从服务员的服饰到家具陈设一律按照民族传统样式仿制,所用紫砂茶壶也是高仿品。这样做既能满足茶客的好古之心,又能保证因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而不致遭受较大的损失。购买高仿瓷器或字画,主要是为了陈设;而购买高仿紫砂壶,毕竟还有一些实用因素在里面,应该满足这种合理的需要。
购藏高仿壶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确实是高仿,不是低仿、粗仿,更不能是脱离原作随意编造或拼凑的瞎仿滥仿;其二,仿品毕竟是仿品,不能当真品买,价格应远远低于真品,至少不能高于真品;其三,高仿壶收藏要适度适量,数量过多会影响藏品整体质量,过分投入会降低收藏标准;其四,购藏高仿壶,不应鼓励模仿者侵害在法律保护的时间期限内的原创者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