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是新疆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需品,民间一向有“宁可三日无食,不可一日无茶”,“无茶则病”之说。哈萨克族人民称吃饭为“卡依依苏”意为“喝茶”。可见饮茶在各族人民的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新疆气候干旱少雨,不适宜栽种茶树,凡所需茶叶皆由关内供应。自唐宋以来,历代政府都十分重视西域茶叶交易和新疆茶叶经营。而新疆自产的土茶叶,实际上是在茶叶供不应求时,各地群众利用一些野生的植物叶子,经过加工后充当茶叶的代用品。早在18世纪后期,伊犁地区居民即有用山中野生植物叶子充当茶叶饮用的习惯,以后在民间渐为流行,当地称为土茶。
咸丰六年1856年,新疆议征茶叶销售税时,把伊犁土茶也列为征税对象。地方政府仿效国家茶法,对进山采土茶者,均为官厅颁票征课,当年伊犁地方抽收土茶税17100斤税率20%。
咸丰九年1859年土茶产量降为1.2万斤,咸丰十年1860年竟无人进山采茶,次年正月奏明停止征收土茶税。新疆建省后1885年,清户部咨巡抚刘锦棠,询问新疆能否培植茶树,以此作为广开新疆财源的办法,经实地调查后,刘锦棠奏称:“新疆天山南北两路从未种过茶树,绿茶性喜暖,关外雪地冰天,寒冷倍于关内,种植本不适宜。然亦有察其地气较暖,请购茶籽试种之处。应俟购买茶籽到疆,发展试种,有无成效,随时查明办理。”
此后新疆再未提起此事,可见当时新疆试种茶树并未成功。但在新疆建省后伊犁地区又要恢复土茶征课,奏称:伊犁所属大西北,阿东盖两处向有一种野树,当地人取之以充茶,叶大枝粗,味也远逊于南茶之下。现以无人采食,征课之议遂罢。
在盛世才统治时期,新疆茶叶供应中断,伊犁及塔城等地又有利用野树叶伪造官茶,在民间销售,因价廉尚有一定的市场。在1943年3月,新疆裕新土产公司呈请省政府予以取缔,内称:“查近因茶叶缺乏,伊塔两区民众利用果木树叶、野草等伪造成内地茯茶、大茶、红茶,并冒充牌号以利推销,各族民众只图价廉,不辨真伪,争相购买,发运各区县贩卖者甚多。并且假茶茶质恶劣,饮则泻肚,对于人身之健康损伤实多。”后经省公安管理处遵政府令予以严厉查禁。以上就是解放前新疆自产土茶叶的发生、发展及最后取缔的全过程。
至于野树叶土茶具体讲的是什么树,据翻阅有关资料如《伊犁风物》、胡正华《西陲话旧》中得知,伊犁生长准噶尔柳,结絮如花,俗称柳花,是制柳花茶的原料。另有榆叶茶。伊犁还有大量茎秆可食的野生植物叫酸秆子,也是天山大黄的嫩茎,味酸略甜,叶子能泡茶,还可以熏制高级茶叶。
柳花茶多产于乌苏,在河滩水浅处长有老柳,入夏开青绿花,花朵尖瓣重迭,如含苞待放的小菊花。将这花瓣摘下阴干,用以冲饮,人称“柳花茶”。据说其味清香微苦,保健功效胜于龙井。清代曾列为贡品。清末以来对柳花茶的传颂甚多,王子钝先生早年作《柳花八绝》其一为:“杨柳花开湖水长,柳花作茗沁脾凉。青莲不饮柳花水,空唱柳花满店香。”
榆叶茶则多产于南疆。清同治三年1864年,新疆农民起义反清,兵燹战火,弥漫天山南北。商旅却步,百货停运,无茶可供。尤其南疆居民更苦于无茶,口干腹胀,饮食失调。迫于无奈,他们采摘榆叶,经过焙制,创制出一种新的茶种一一榆叶茶。榆叶茶虽非正品,但也胜于无。如调以盐、牛奶、黄油等混合饮用,则味浓而香,可以假乱真。经一地试制后,各地相继仿造,做法不同,其味各异,于是“榆叶茶”一名又为出产地名所代替,如“库车茶”、“和田茶”,所用原料均为当地榆叶。榆树新疆各地都有,在荒旱之年却可救人于燃眉;榆钱、榆叶、榆皮均可列为嗷嗷待哺者的席上珍品。至于用榆叶制茶,更可发挥意想不到的功能。
新疆各族人民饮用茶叶与国家的重视有很大的关系。清朝乾隆年间,清政府把大批库存的茶叶全部投放到新疆给官长发饷,当时称为“官茶”。“官茶”是当时新疆茶叶的重要来源。此后,新疆的茶叶全由内地供给。
建国后1949年11月,西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给新疆调运砖茶3万封60吨。1960年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实行“内销服从外销”的茶叶政策,但对新疆人的用茶需求,国家仍给予照顾,采取了保证供应的政策。当年调入3650吨。1961年增为4100吨。1962年增为4200吨。除计划调进外,另增加片、茉、红、绿、花茶,红砖绿砖茶等200吨。由于国家的重视,茶叶在新疆各族人民生活中成为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