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世纪末开始,金石学家陈曼生与当时紫砂名匠杨彭年合作,文人参与紫砂壶设计,并铭刻书画,使紫砂壶的艺术品位更上一层楼。陈曼生作古后,杨彭年又与朱石梅合作制成竹段壶等,与钱杜合作制成寒玉壶等,与瞿老冶合作制成石瓢壶等。在杨彭年之后,名匠与名人合作,更为普遍。这件彭年制石梅铭圆角方础壶,是杨彭年和一位稍晚于陈曼生的文人,即朱石梅的合作制品。
这件圆角方础壶因形似方柿,所以又称柿壶。它通高8.0厘米, 壶身为方础,惟没有棱角;而壶嘴、壶盖、壶柄,又棱角分明,这种鲜明的反差,使人在浑圆中见到锐气,在厚朴中见到多姿,自有情趣在其间。壶身一侧,铭刻“范佳果,试槐火,不能七碗,兴来惟我”字样,其旁的落款是“石梅制”。壶柄下有阳文篆体“彭年”小印。壶底有“石梅仿制”阳文篆书印。由上可见此壶应为杨彭年和朱石梅合作制品,而造型仍是仿陈曼生的。